由台灣設計研究院所籌組的跨領域設計團隊,橫跨平面設計、工業設計、空間設計的設計師們,共同主動向內政部消防署提出設計改造。從深入田野調查、法規研讀、安全需求、設備製程,經過設計團隊的多次提案,終於促成國內 4 項消防基準法令調修,包含 2 項「滅火器認可基準」及 2 項「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並陸續於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25 日完成法令更新的頒布。
「公共消防設備再設計」計畫召集跨領域團隊,邀請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台灣消防器材工業同業公會及業者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並由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理事長趙璽擔任專案顧問、IF OFFICE 馮宇擔任視覺設計總監、無氏製作吳孝儒擔任產品設計總監,團隊以「公用滅火器」與「室內消防栓箱」為示範標的,導入設計優化改造。
圖/左:示範設計打樣 ,右:滅火器現況。台灣設計研究院提供。
設計團隊以「符合大眾認知經驗」「業界操作習慣」以及「容易被實際執行」為設計方針,結合業界熟悉的工法進行設計,讓業者可以輕易的直接應用。視覺設計總監馮宇談到:「此次的設計是針對使用者資料情報重新整理,在符合法規下,提出清楚且符合視覺脈絡的動線安排、適切的圖文內容及狀態,幫助使用者容易吸收與理解;同時也必須考量到產業的使用習慣,讓他們不會反彈、願意使用。」
產品設計總監吳孝儒提出:「從工業製品的產品定位提升到生活用品的設計概念,並以「業界熟悉的工法」切入,讓消防設備更能融入不同的環境裡,同時也便於業者能在基礎上升級。」
在資料的蒐集過程中,發現民眾的既定印象來自於市場上的產品提供,並非法規限制。以室內消防栓箱為例,普遍印象為紅色箱體,然而法規並無規範色彩,而是規範字體的面積;箱體上的資訊也僅有產品名稱的規範(如消防栓箱),操作方式的圖文並無限制,而綜觀國內的箱體資訊,有各種圖文內容,如「打開凡而 (valve) 」、釋放「消防水」等不同的用語,市面上並無統一標準。因此在示範設計中團隊提出一套符合法規且有多樣性的色彩規劃、操作方式圖文設計,讓產業可以快速應用。
圖/提出模組尺寸去除零星化,台灣設計研究院提供。
在滅火器認可基準上,參考日本法規,調整筒體紅色面積的規定,紅色面積(不含零星處及貼紙)須佔筒體面積 25% 以上,在設置狀態下可從任何角度識別紅色。在火災災種標示圖例,過往國內沒有規定,因而本次以國際 ISO 為參考標準,新增火災災種圖例,以利使用者在緊急情況下快速判斷適用性。
另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調整滅火器標示字樣大小規定,由原先規定牌面大小(長邊 25 公分、短邊 8 公分),改為每字面積 20 平方公分,規範字的面積讓資訊設計的優化更具彈性。
而在火警發信機的規範描述中,刪除「透明罩為圓弧形,裝置後突出牆面」的規定,使造型得以不受此限,打開火警發信機產品優化的可能性。
圖/上為原法規限制標示燈的外觀形狀(透明罩為圓弧形),火警發信機與標示燈各自獨立。下為修改後的法規刪除燈罩形狀,因此有更多的產品選擇,該產品為二合一標示燈(火警發信機+標示燈),台灣設計研究院提供。
公共消防設備再設計提出了「設計規範書」,包括詳細設計說明、圖稿及工程圖,清楚標示使用方式、材質建議、加工方式及編輯區域等,無償授權予國內消防相關業者使用。
改造成果曝光後,便獲得許多單位的迴響,陸續有業者開始應用於自家產品,未來在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臺中綠美圖以及多間建設公司即將導入本次示範設計,同時預計明年 2 月試營運的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也將示範設計納入空間規劃中。
備註1:「公共消防設備再設計」之「設計規範書」及「設計電子圖檔」,皆為無償授權予台灣消防設備、建築室內設計相關業者使用。檔案請由此填寫基本資料後下載,並請依設計規範書說明使用。
備註2:「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更新,內政部已於110年6月25日頒布施行(台內消字第1100821034號)。「滅火器認可基準」更新,內政部已於109 年12 月31 日頒布施行(內授消字第10908232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