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這場「房東上街」的抗議?
受疫情衝擊,紐約州政府曾祭出長達7個月的S8667 / A10827「緊急住房穩定和流離失所法」,保障有色人種及弱勢族群在疫情流行期間的居住權,禁止房東驅逐無法交租的房客。
但耶誕前夕,幾個房東團體組成「紐約小房東」(New York Small Landlords)聯盟,一起發出公開信給州長,批評此舉是將負擔轉嫁給房東,導致中小型業者經營更加困難。
圖/在台東試行的都蘭共生社區。
不只紐約跟台北,人愈來愈多的擁擠城市,都面臨到:租客v.s房東、高房價v.s社會安全、居住正義v.s市場機制等問題。
事實上,除了傳統的買房、租房、或等政府蓋社會住宅,諸如「品牌公寓」或「合作住宅」等創新的居住模式,也在許多地方蓬勃發展。
品牌公寓是長租市場的一種新型態,由專業租賃公司向房東簽約,將房子整理好後再出租給房客。而為打造品牌形象,這些房型通常內裝很有品味,附帶許多生活家電與傢俱,讓房客可直接「拎包入住」。
模式上來說,品牌公寓分為「分散式」和「集中式」,區別在於取得物件是一間公寓的幾個單位,還是直接包下一整棟或一整個社區。除了新穎的設計和裝潢,通常也提供:清潔、代收、包餐等媲美飯店的管家服務,甚至還有「跟外國人合租」的主題式公寓。
圖/想在都市找回人情味的共生公寓「半伴」。
也因此,這群租客未必是買不起房的市民,更不乏追求精緻生活、願將資金用在投資或品味生活的白領階級。
在《1號課堂》開課的「一米好居」創辦人Tody,就是在台推廣品牌公寓的案例。對老屋主人而言,品牌公寓能協助打理他們沒有心力好好整理的物件;對租客而言,品牌公寓不僅幫他們在城市找到落腳處,也能提供有別以往的居住品質和服務。
合作住宅(co-housing)則是歐洲風行的另一種解決方案,其核心價值為「由社區主導的住房網絡」,居民對創建和管理享有控制權,被認為是傾向烏托邦的理想模式。
從所有權來區分,合作住宅分為:私有、共有、向法人租用三種。如英國的New Ground標榜熟齡婦女共住(Older Women’s Cohousing Community),歡迎未婚、喪偶、離婚婦女入住,不限種族或社會階級。大餐桌、獨立陽台,是每間屋子的標配。
圖/英國的New Ground合作住宅。
由於英國人非常重視隱私,New Ground的房屋陽台雖然對中庭花園開放,但緊鄰外部街道的那面牆就很堅實,廚房、臥室、書房等個人空間,都設在屋內靜謐隱蔽處。英國下議院曾表態支持這種合作住宅,希望藉此解決愈來愈多的老後獨居問題。
在國際上倡議居住議題的聯合國人居署(United Nations Human Settlements Programme)曾於《新城市議程》寫道:「為讓所有人都有充足房屋居住,並享有居住品質,我們致力促進國家和地方政府的住房政策,且防止歧視與強迫遷離。」
然而,居住問題不僅有賴各方積極參與,也需要更多創意和可行方式,逐漸浮上檯面的品牌公寓和合作住宅,就是最好的例子。
圖/丹麥的「楚德之林」(Trudeslund),被公認為是世界第一個合作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