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起女運動員在著裝上面臨雙重標準的問題顯示在運動場上女性仍然受到比男性更多的批評審查。在東奧之前的英國錦標賽,曾獲得兩屆殘奧會世界冠軍的奧利維亞·布林(Olivia Breen)在參賽時被一位英國官員告知她應該換一條「更合適的」短褲,因為她認為她的三角褲太暴露了。
布林向媒體表示說:「在比賽時我們希望可以感到輕鬆舒適,這條褲子在我的職業生涯中我已經穿了9年,從來沒有遇到過任何問題。我們應該有權利穿我們想穿的衣服。」她並在推特上質疑道男運動員是否也會受到同樣的審查及批評。然而這起事件並沒有打擊到布林,這位年輕的運動員在今年 8 月參加東京殘奧會,並穿著此「爭議的」三角褲。「我不會讓他們阻止我,我將在東京穿著它們」她說。
另外,在7月25日的東奧資格賽上,德國體操隊的女運動員們為了抗議體操界存在的性化(sexualization)女選手的現象,拒絕穿規定的傳統三角緊身運動衣,而改穿覆蓋整個腿部面積的全身式體操服上場比賽。
21歲的德國隊選手福斯(Sarah Voss)說道:「作為一名女性,在成長的過程中,在某種程度上要適應你的新身體是相當困難的。我們想確保每個人都為自己的身體感到舒適,任何人都應該能夠穿想穿的衣服,不管是穿長緊身衣還是短緊身衣,都讓人看著舒服,自己也感覺舒適自在。」
越來越多的女運動員在比賽場上透過服裝的無聲抗議來訴求拋棄這些「將女性美感置於舒適度之上」的過時著裝規定,然而卻不總是那麼幸運。
在今年7月的歐洲錦標賽,挪威沙灘女子手球隊的女運動員們因對於穿著比賽要求的比基尼泳褲感到太束縛且過於性感,儘管面臨罰款及取消資格的威脅,她們還是決定穿短褲上場比賽以表明抗議此服裝規定不公平的立場,最後被歐洲手球聯合會(EHF)處以罰款共 1,500 歐元。EHF 稱選手違反運動員制服規定,該規定要求女性穿著緊身比基尼褲,並「朝腿的頂部向上傾斜」,另一方面,男手球運動員卻可以自由穿著膝蓋以上 10 釐米的短褲,只要不要「太寬鬆」即可。
這項罰款很快的便引起很多爭議,許多人質疑如果男運動員可以自由穿著又寬鬆又長的背心和短褲,為什麼女性卻要被規定穿緊身比基尼泳褲而不能穿類似的衣服?
挪威文化和體育部長 Abid Raja 則在推特上表示:「這筆罰款非常荒謬,充滿大男子主義且保守的國際體育界需要改變其整體態度。」
當然,女性穿著比基尼不等於就是「性化(sexualization)」的表現,運動場上的性別歧視(sexism)多是強調其「剝奪女性的自由選擇權」。同樣的比基尼,有女性覺得穿起來受人注目令她們感到不舒服,但也有女性認為是最適合夏天比賽的服裝,無論每個人的感受如何,女性選擇個人衣著的權利應當被保障。
今年3月,幾位德國沙灘排球女運動員就表示她們將抵制在卡達舉行的國際排聯世界巡迴賽,因為卡達主辦方基於當地風俗民情而禁止女選手們穿著比基尼參賽,並要求她們要套上襯衫和長褲比賽。然而對許多人來說,在夏天高達45度高溫的卡達多哈,比基尼顯然是適合比賽的穿著。
其實問題不在緊身衣或是比基尼的本身。問題是即使在21世紀的今天,女性仍然會被規範該怎麼穿。在過去父權制的社會中,女性一直處於較低的地位,從服裝上也可以看得出來,由於服飾是外加物品,擁有決定權的人則可以迫使他人依照自己的喜好行事。而在保守的體育界,對女運動員強加不合理的服裝規定以「監管」其身體,卻對男性運動員的服裝規範相對寬鬆,顯然是一種性別歧視。
長期以來女性運動服裝也一直被試圖加入「女性的氣質」,女運動員們被當作養眼的物件而不是專業的運動員,這個將女性物化的過程使得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有權利對她們的衣著指手畫腳並提出要求。而一般大眾對女運動員的評價也多是基於外表及所感知的女性氣質所判斷,因此我們常會聽到「漂亮寶貝」、「網球美少女」、「舉重女神」等等圍繞「女性美」的暱稱,而談論男運動員時則會專注探討其專業運動表現。
運動所帶來的是每個人對自己的身體自在且健康的展現方式,若是基本的服裝即令選手感到不自在、不舒適,運動員們則無法專注在體能表現上並產生自我突破。然而今天我們只是觸及皮毛地談論運動服裝的議題,想像一下若是深入挖掘探討的話,我們還會發現什麼呢?「性別平等」不該只是因時代演變而被盲目追隨的趨勢,更不該流於統計上的數據,在真正的運動場上體現,並讓全世界的運動員及觀眾皆為之喝采的,才是真正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