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席「台北市社會住宅長期維護管理精進模式研討會」,致詞時表示,居住正義是複雜的議題,不是興建社會住宅就可以解決全部問題。
柯文哲表示,北市府把社會住宅賦予了很多功能,採社會新模式興建,有托嬰、托幼、托老及讓身障族群培養自立能力的小作坊等,因此北市的「社會住宅」應該正名為「公共住宅」,「我們就是公宅,邏輯跟社宅不一樣,我們不是蓋一個房子給最窮的人住」,而是用建設引進居住政策。
柯文哲去荷蘭參訪社會住宅時,發現如果建物使用年限只有50年或55年,興建成本只佔成本50%;但台灣住宅因為有颱風、地震、白蟻等問題,後續維修費用多很多,都是在編自償率時沒想到的問題。
柯文哲說,公宅要蓋到什麼程度、怎麼設計等可以討論,如房租要低,可把客廳、廚房、廁所集中,「我們有沒有勇氣對那最低10%的族群,就蓋這個給他們住?」從走道的寬度到公設成本的多寡,都沒有標準答案,也會隨時代改變,「北市府就是摸石頭過河,每天遇到問題就把它解決掉。」
本文轉載自2020.12.16「中央社」,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