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去年通過「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持續為國人「加薪、減稅、增福利」,每年租金補貼金額總規模由57億提高到300億,並放寬補貼申請資格,使補貼戶數從12萬戶大幅增加至50萬戶,可照顧全國近6成租屋民眾。
此外,補貼金額調升外,今年再加碼可依照家庭成員數、年紀、新婚、育兒及弱勢家庭等,各種不同狀況進行加碼,全面減輕國人的租屋負擔。
有一名網友在PTT上大吐苦水,抱怨租金補貼要他補件,但接著竟通知他,因房東沒繳納房屋稅故退件,「問題是你他X當初都過審,給了我八個月,現在跟我講當初是誤審,現在要我把錢吐回去、有問題自己跑訴願」。
該網友抱怨,房東逃稅政府知道可是不管,要他自己檢舉,「XXX什麼懲罰房客的方式?我剛剛已經去國稅局檢舉房東了,我就看接下來會怎樣,XXX誤審」。
而根據該網友提供的信件截圖,其中提到「……未依住家用面積繳納房屋稅,故退件處理」,以及該處為違建。
圖/行政院在2022年通過「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取自Unsplash。攝影者David Hellmann。(示意圖)
該網友的發文一出,馬上因發熱烈討論。有網友表示,「房東逃稅、房客遭殃,笑死人的塔綠斑」「這就房東逃漏稅的證據」「房東沒繳納房屋稅,關租客什麼事」,引發不少共鳴。
也有網友表示碰到同樣的狀況,申請租金補貼被退件,才發現原來自己住違建,勸原Po別再氣噗噗、趕快搬家。
對此,營建署回應,租金補貼的申請案件都有稽核機制,確保行政審查品質,「此類租屋無房屋稅籍的案件發現時雖已核撥款項,但依現行規定確實未符規定,而一般未符規定樣態包括頂樓加蓋、租賃地址填寫錯誤、租約不完整等,因此不得不追回」。
但營建署強調,返還方式會按照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協議可以採「最具彈性」方式返還,以不影響申請人生活負擔為原則,期限以1年為限,並得依經濟狀況再延長2年。
營建署說明,若屬非住家用稅率房屋,申請人可請房東向稅捐主管機關申請依實際情形認定並追溯自租賃當時變更部分為住家用稅率後,檢據補正即可。
營建署再補充,為協助更多實際租屋為居住使用的家庭,已在2023年6月20日修正規定,對承租房屋條件如承租「無房屋稅籍且未辦理保存登記建築物」(例如頂樓加蓋),可用切結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提出申請。
圖/營建署表示,規定已修正,若住頂樓加蓋者,可用切結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提出申請。取自Unsplash。攝影者Abdullah Miraz。(示意圖)
至於「有房屋稅籍但尚未按住家用稅率課徵」者,需配合隨到隨辦精進措施,經房東向稅捐單位申請依實際情形認定全部或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後,於受理期限內再提出申請。
營建署也致歉,對於111年度租金補貼,因中央為首次辦理,審查人員初期對作業尚不熟悉,致發生此類情形,表示歉意,強調已加強人員的專業訓練,避免此類情事發生。
營建署說,此種情形為機關補貼期間檢核發現的少數個案,在300億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戶數32萬餘件中,大約有180件,約占總案件之0.05%。若經檢核後有此狀況,會正式以書面通知溢領返還金額及匯款帳戶,並依民眾經濟狀況,可協議採分期方式繳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