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內閣團隊在農曆新年過後走馬上任,隨即就要面對疫後經濟的新局面。有鑑於去年全球經濟局勢波動,央行跟進美國腳步4度升息對抗通膨,但卻苦到揹負千萬債務的房貸族。為此,內政部長林右昌選擇以住房政策做為打響第一砲的起手式。
根據內政部規劃的方向,房貸補貼方案的申請條件初步有幾個討論方向:
1.限單身或夫妻名下自用住宅1戶,不限首購。
2.家庭平均所得在一定分位數下。
3.設排富條款,豪宅不適用。
4.擬每月定額補貼1年。
5.貸款餘額限制在一定金額以上。
6.不需申請,每月會自動入帳。
根據內政部規畫,此方案會以今年1月提出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中,第3條第2款「減輕居住負擔及提高居住品質」辦理。初步勾稽稅務資料,將有30萬至40萬戶受惠。
儘管房貸補貼立意良善,對不少家庭來說更是即時雨,但要發放百億規模的預算,在法源依據上似乎有更完備的必要。因此立法院法制局就跳出來喊話,「免申請」的補貼政策,其法源依據為何?在正式推行前,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
法制局指出,即將上路的房貸定額補貼,內政部將透過金管會提供名冊直接撥款至民眾帳戶,民眾無須如其他類補助案自行填寫申請表、檢附證明文件資料等;而行政機關不必動用額外的人力,處理海量申請書,就便民與行政簡化角度,確實是雙贏政策。
圖/張智傑攝影。
但現行內政部就訂有《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需透過民眾提出申請,且申請資格、申請、審查與核發程序及溢領追繳等均於該辦法有明確規定。該規定與內政部所擬推出的房貸定額補貼免申請政策,大相逕庭,法源依據為何?尚待釐清。
另外,法制局也指出,《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及《訴願法》第3條第1項規定,民眾若認為主管機關「准駁補助」或「核准補助金額」的行政處分有違法或不當之處,導致權利受損害,可依《訴願法》提起救濟。
但這次房貸定額補貼免申請方案,內政部是否就總房貸戶數逐一清查、審核?如無,當民眾權益受損或是有疑慮時,如何知悉准駁理由?如何提起訴願?後續受理救濟機關為何?現已知的內容,都未見相關論述。
圖/取自Pexels。
法制局建議,內政部在考量便民及行政簡化外,也要兼顧民眾依法提起訴願及訴訟的權益。而內政部營建署說,後續訂定相關辦法及研擬補貼機制,會參考立法院法制局建議,維護民眾權益。
而也有立委提出質疑。時代力量委員王婉諭就直言,內政部根本把立法院當塑膠,《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目前朝野討論尚未有共識,行政院預算也還沒送進立院審查,現在政府就先告訴大家錢要這樣用,「超前濫權,完全無視於我國的法定程序」。
同黨的邱顯智也批評,補貼購屋貸款,表面上幫年輕人減輕負擔,實際上只是幫建商護盤,補貼給銀行。最後的結果就是房價有撐,持續上漲,建商、銀行、政客笑哈哈。有資源,就該把租屋補貼做好,把社宅租金壓下來,蓋更多社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