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冥婚」這個詞,腦中冒出第一個想法就是鬼嗎?這習俗讓許多人乍聽下不寒而慄,甚至閉口不談。不過,其實關於冥婚的習俗和由來,可是很值得探究的!既然你都大膽點進來了,那麼就讓我們一同探索這神祕的習俗吧!
圖/電影《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劇照。取自Yahoo奇摩電影網站。
達適婚年齡的情人,在未結婚前不幸身亡,這時家屬會視情況為其舉行冥婚
為順應民間冥婚習俗而出現的職業,始於宋代,主要功能在確認雙方意願,並協助雙方家屬談攏嫁妝及聘禮。
跟道教喪葬儀式的法師相同,於迎娶過程中負責招魂,擔任與亡者溝通的角色。
在冥婚儀式中扮演重要的協助者,儀式當天需擺設宴席,並遵從法師及道士的指示。
冥婚,又稱靈婚、鬼婚、陰婚、配骨、靈契、娶神主,在民間還有更多不同的稱呼。
舉行冥婚的目的,較普遍的說法是如此,自古以來受各種宗教及流派影響,傳統上,民間認為達適婚年齡的女子,死亡後必須列入夫家的族譜,並葬於夫家的宗祠,不能入娘家的宗祠和族譜,即俗稱的「案格桌頂沒栽老姑婆」。
但這也產生了一個問題,若達適婚年齡的女子,在結婚前不幸死亡,該如何處理?
這時便衍生出,讓已故女子嫁給活人男子或已故男子的冥婚習俗,又稱「娶神主」或「娶孤娘」,為的就是讓亡女有人祭祀,不會成孤魂野鬼。
圖/電影《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劇照。取自Yahoo奇摩電影網站。
另一種說法是,未婚即死亡的男子、女子會含怨而逝,因而變成孤魂野鬼,使家宅不安,或徘徊於陽世引誘活人,為避免招來厄運及禍害凡間,家人便會為這些過世的靈魂們舉行冥婚。
而當然,除以上這些半強迫式的冥婚,實際上也存在活人自願提出的冥婚,例如在訂婚或交往後,伴侶有一方不幸身亡,活著的一方便可提出冥婚,與已故的愛侶結為夫婦。
冥婚基本上可概括為2種形式,死人和死人的婚姻,以及活人和死人的婚姻。
死人和死人的冥婚習俗,大致和陽世的婚禮差不多,受道教習俗影響較大。
起初會先由「鬼媒人」負責搓合雙方,使用一些民間法術來徵求男女方意見,若2位亡者皆同意這樁婚事,那麼便會舉行冥婚儀式。
除此之外,也有一方先寄送「龍鳳帖」(類似求婚),再由鬼媒人徵求亡者意見的形式,待雙方意見確認後,擇黃道吉日進行大婚。
圖/電影《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劇照。取自Yahoo奇摩電影網站。
在女方「出閨」前,男方必須如同陽世婚姻送上聘禮,不過並不是要你送聘金、首飾或衣服,在冥婚儀式中,男性須送紙錢、紙衣服、紙紮首飾,甚至是紙紮大宅,這些聘禮將會在大婚儀式當天燒給女方。
同樣的,女方嫁妝也必須以紙紮形式在大婚當天燒給男方,其中耳環屬最重要,避免這位女子被祖先誤認成丫環。
因民間關於陰陽的觀念,通常冥婚儀式會選擇凌晨或傍晚時段進行,避免讓亡者照到光。
大婚當日,一行人會先將祭拜女魂的香爐,以及女方遺骨從墓中取出,穿上嫁衣,放入喜轎內,連同牌位抬至男方葬處。
通常這個出嫁隊伍,會由披麻的隨從抬轎,在行走時,須注意轎上的魂幡是否飄動,若魂幡沒有飄動,表示亡者不同意這樁婚事,此時必須立刻停止冥婚,否則會招來厄運,不過現代已出現轎車取代轎子的形式了。
圖/電影《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劇照。取自Yahoo奇摩電影網站。
此外,受道教喪葬文化影響,會由法師吹奏招魂的曲子,並誦念經文,使魂魄不要迷失,上下轎(車)、過門、過橋時,也必須呼喊亡者名字,避免亡者被門神和橋神擋下,有些民間風俗甚至會在接近男方葬處時,灑洞房五果祝賀雙方。
隊伍到達男方葬處時,家屬必須布置酒果及擺宴,並將雙方的牌位、衣服、娃娃等放上供桌祭拜,表示2人結為夫婦。
而後由法師誦念經文,以完成招魂,並將女方遺骨放入男方墳中合葬雙方,這時2方家人需大哭,並道賀大喜,直到入土完成。
同時男方家屬也會迎接女方神主牌位到家裡的宗祠,並將名字寫在祖先牌位上,俗稱「合爐」,表示女方正式成為男方家人,大婚至此完成。
普遍來說,亡女找活男較為常見,亡男找活女則不常見,因為亡女舉行冥婚,是為了讓亡魂有人祭祀,不過亡男行冥婚就僅是求個安心。
若亡者為女性,當時又沒有剛過世的男性時,女方家屬便會請求鬼媒人尋找合適的活人男性舉行冥婚,通常這會伴隨非常高額的嫁妝,找到合適男性後,就擇黃道吉日舉行冥婚。
若找不到合適的男性,台灣地區流傳一個做法,即是將亡者生辰八字及頭髮或指甲放入紅包內,放置路邊等待有緣男子拾取。
圖/電影《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劇照。取自Yahoo奇摩電影網站。
若有男子撿起這紅包並拆開,該男就必須和擁有紅包內物品的亡者舉行冥婚,若拒絕進行冥婚,則會招來厄運。因此「路邊的紅包不要亂撿」就是這樣的習俗。
若亡者為男性,也會請鬼媒人尋找合適的活人女性,不過不同於亡女找活男,男方不一定會準備高額嫁妝,有時甚至會以威脅利誘脅迫的方式,找較貧窮或低賤的女性冥婚,同時也幾乎沒有放紅包在路邊的習俗。
一方為亡者的冥婚,形式上和陽世的婚姻很類似,不過聘禮或嫁妝也要以紙紮形式出現。
在亡者為女性的儀式中,法師會全程輔助,亡女晚輩會先擦拭先前祭拜亡者的香爐,意即為亡者沐浴。
過一段時間後,男方會戴黑手套前往女方家迎接,持香祭拜女方祖先,並告知迎娶。
而後迎出蓋紅頭紗的女方神主牌,接著男方要持神主牌拜別岳父、岳母,再將神主牌及紙紮新娘與香爐,一同放入米斗內。
香爐周邊須以冥紙塞緊,並套上亡者衣服,請新郎捧至儀式地點。
期間,同樣必須在上下轎(車)時、過橋、過門過時,呼喊亡者姓名,避免亡者迷路或被神明擋下,如經過會照到光的地方,便要以黑傘遮擋神主牌。又若亡者為男性,則由臉貼亡者照片的男子,代替亡魂迎娶女方。
生者會先將米斗放於供桌上進行祭拜,而法師則會協助進行合爐。
若男子已有妻室,這位妻子也必須一同參與祭拜,因為在儀式結束後,家族內必須遵冥妻為大老婆,原本的妻子必須退為二老婆。
圖/電影《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劇照。取自Yahoo奇摩電影網站。
為緩解原妻的委屈,所以原妻祭拜時須踩著矮凳,口中念「腳踏椅,小妹拜大姊」,含有高冥妻一等地安慰意義。
某些民間傳統,甚至會請專人在臉上貼亡者照片,和生者一同完成拜堂儀式,在這儀式中,會請女子穿上嫁服,臉貼亡者照片代替亡者參與儀式,讓新郎在拜堂上掀起女方蓋頭。
若亡者為男性,也會請男子臉貼亡者照片代為參加儀式,而後這位臉貼照片的男子,必須將新娘抱入洞房。
大婚晚上多不會宴請賓客,不過吃飯時,需多留一副碗筷給亡者。
和雙方皆為亡者的儀式不同,一方為生者的儀式會有洞房環節。
散席後,媒人會將香爐上的衣物解下,鋪在床上,並將亡者鞋子放在床底,宛如真人睡臥,而新郎須跟這些衣物同睡一夜,謂之圓房。亡者為男性的洞房儀式,也是如此。
舉行過冥婚的活人男子是可以再婚的,不過必須供鬼妻為正室,吃飯時須多擺一副碗筷。
但舉行過冥婚的活人女子,基本上無法再婚,因為幾乎沒有人家會娶其為妻,所以經歷過冥婚的女子大多守寡一輩子。
冥婚最早被記載於周朝,按《周代.地官.媒氏》之載「禁遷葬者與嫁殤者」,殤,死者也。由此可見,當時官方禁止冥婚,不過還是無法有效制止冥婚。
不僅如此,冥婚之風反而日漸繁盛,許多赫赫有名的歷史人物都曾參與過冥婚,如三國時期的曹操,其幼子,秤象的曹沖,因於13歲時不幸病逝,悲痛的曹操便決定讓愛子,與當時的世家大族甄氏之女舉行冥婚。
又南北朝時期,北魏君主孝文帝受漢化習俗影響,宮中始平公主過世後,為避免其無歸宿,因此也與不久前死亡的高官之子穆平城舉行冥婚,並將2人合葬。
到了宋代,冥婚之風大盛,幾乎每個未婚子女亡故的家庭都會為其舉行冥婚,所以宋代也發展出「鬼媒人」這職業,透過搓合冥婚得到高額報酬。
明清時期雖官方禁止冥婚,可民間風氣依然不減,這時甚至有強迫活人女子進行冥婚的風氣,現代出土的明代棺材,就曾找到被強迫放入棺材中的女屍,清朝至民國時期也存在冥婚案例。這神秘的傳統習俗長盛不衰,自周朝以來流傳好幾千年,一直沿用到今日。
直到今日,許多地區都還保有冥婚習俗,尤其是中國鄉下,山西一帶,許多家庭會為未婚即死的少年舉行冥婚。
不過因曾實施一胎化政策,以致中國一直存在性別比失衡的問題,在女性少於男性的情況下,亡故男性因為難找到死亡的女性,所以當地還出現販賣女屍的商販,一具數10萬元不等。
在台灣地區,近代也存在許多冥婚案例,如蔣介石的弟弟蔣瑞松就曾舉行過冥婚。
而直至今日,台灣仍能耳聞許多冥婚的事例。2016年台南大地震造成維冠大樓倒塌,不少人因此喪生 ,當時生還者李姓男子就表示想跟罹難女友舉行冥婚。
除都市外,鄉下地區也還保有路邊放紅包的風俗。不過近代台灣出現祭祀未嫁(即亡女)的寺廟「姑娘廟」,所以許多家庭會選擇將亡故的少女供奉於此,使亡者能有人祭拜,不一定要透過冥婚方式,也有家庭打破傳統,讓少女直接葬在家族的宗祠裡。
冥婚的風俗流傳已久,這神秘的傳統習俗,反映出中華地區的生命觀及家庭觀,值得探究與深思。
本文透過「方格子直送」計劃合作轉載,作者高中生看世界,原文《為甚麼路邊的紅包不要亂撿?中國冥婚習俗》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