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在課本上只用幾句話帶過的歷史事件,在台灣史上極具意義。這場衝突,更讓台灣原住民部落與西方列強簽訂正式條約,讓台灣第一次與國際社會有了連結。此外,整個事件的處理過程,又更進一步揭露了清朝的迂腐。消極的理番態度,等於昭示列強可以來爭奪台灣,「不載版圖,為聲教所不及」正是最好的出兵理由,甚至種下了牡丹社事件的遠因,一步步改變台灣的命運。
「斯卡羅」早先為台東知本的卑南族人,在約1600年時,往南遷移來到位於現今恆春半島南端,舊稱「瑯嶠」,擊敗當地的排灣族、墾民,成為當地的最高統治者,當地住民並以「斯卡羅」稱呼該外來的卑南族。統治疆域大致屬現台東縣太麻里、金崙、大鳥及屏東縣滿州一帶
之後進入航海時代,行經台灣的荷蘭人將統治者命名為「瑯嶠君主」,並認定其是子承父位的「世襲統治」社會,當時算是台灣最早受到「國際認證」的本土政權。
圖/取自斯卡羅FB。
1867年3月,美國商船羅妹號發生船難,意外漂流到今日的恆春外海,倖存的船難者費盡心力從墾丁附近上岸後,本前往英國領事館求援,沒想到卻誤闖原住民領地,導致13位船難者被視為侵略者處決。此事件傳開後,引來美國的關注,但當時清朝的消極態度,讓美國決定透過武力方法解決,替罹難者討回公道。
但沒想到,當時已將清朝打得鼻青臉腫、與列強一同簽下「天津條約」的美軍,卻意外踢到鐵板。面對佔有地利之便的當地原住民,百名武裝士兵上岸後,在炎熱氣候的樹林裡打游擊戰,只能用苦不堪言形容,最終為了不讓傷亡擴大,只能落得撤軍的下場。
握有當時最先進武裝、揭開百年大國清朝腐敗落後真身的美國軍隊,竟打不過拿弓、射矛的原住民?本計畫快意解決此事件的美國,當場顏面無光。隨著美國態度轉趨強硬,當時已被列強扒了一層皮的清朝不敢怠慢,深怕又要簽訂什麼不平等條約,這才命令台灣總兵劉明燈率500兵士進發,但仍遭遇瑯嶠十八社的頑強抵禦。
眼見清廷也拿這些原住民沒皮條,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親自偕同「通事」6人,在9月23日到達瑯嶠。接著在10月10日在瑯嶠與台灣瑯嶠十八社總頭目卓杞篤直接交涉,雙方達成口頭協議,同意歸還羅妹號船長杭特夫婦的首級及所劫物品。
此外,雙方也約定,未來海事受難者以「紅旗」為信號求援,見到紅旗便代表「美國人需要保護」,不再殺害船難者;同時,李仙得也承諾,對於救援只會在岸邊進行,不會私闖原住民土地。是為南岬之盟之平等條約。
圖/取自斯卡羅FB。
後續,美國政府也依據清朝聲稱斯卡羅不受清廷的行政管轄,李仙得在1869年2月28日與卓杞篤再度會面,雙方正式簽訂了「南岬條約」的書面協議,羅妹號事件這才宣告落幕。
單是要解釋羅妹號事件的整個來龍去脈,就要花上不少時間,從清朝對於撫番的政策與態度,一直到美軍進逼、敗退;最後會簽訂盟約,避免衝突沒有擴大雙方死傷,背後還牽涉到斯卡羅內部的權鬥。但這些在歷史課本上,都只有短短的幾行字。
儘管外界對於「南岬條約」的評價不高,也認為其沒有國際格局,僅是雙方各取所需,但對照1858年清朝與俄美英法等國簽訂近乎「恥辱」的天津條約,當時台灣原住民當時能和世界上近乎戰無不勝的帝國主義列強,簽訂條約,已是相當不得了的事。
更重要的是,美國與斯卡羅簽訂條約,等於承認當時這個地處在台灣的王國,是合法的政權;此外,也代表當時的台灣,並非全屬於清朝轄管。條約的簽訂,也是島國台灣躍上國際舞台的重要一步。
圖/取自斯卡羅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