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眾的心聲,就是政府的大責任!針對中央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後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事項,新北市府已完成最後一塊拼圖,於2019年9月18日率全國之先,於市政會議通過「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完成都市更新條例共8項配套子法增修訂作業,後續循程序發布即可上路實施,成為全國最先完成都更配套的縣市。
都市更新一直以來是新北市政府的首要政策,市長侯友宜上任後,始終掛心市民的居住問題,率領市府團隊油門全開、全力拚都更,加碼推動「都更三箭」政策,讓市民愈來愈了解都更知識及相關政策,藉以加快新北都市更新的腳步。今年「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後,中央呼籲各地方政府儘快完成配套,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隨即馬不停蹄的展開法令修訂及研議各項措施,並邀請專家學者、公學會等相關單位來共同研商配套作業,推動包括「更新地區劃定」、「更新單元劃定」、「政府主導都更」、「專業估價選任」、「住宅弱勢協助」、「稅捐減免」、「政府執行代拆」及「建築容積獎勵」等8項配套。如今已完成都更修法任務、都更配套到位,為新北市府推動都市更新的動能更添薪火。
其中通過的「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延續新北獎勵明確化的精神,也兼顧對於都市環境的貢獻、公共設施服務水準的提升以及有助於都市更新的實施整合等,除了中央的獎勵項目外,新北市政府也因地制宜,提供更多獎勵項目選擇,更符合新北都更需求。新北市提供20%的多元選擇,都更案容積獎勵上限為50%,申請人可選擇中央30%與新北20%,或是全部申請中央50%。在新北市的選項部份,如果留設人行步道、基地周邊退縮或縮小建蔽率等,分別可獲得8%到15%不等的容積獎勵;此外,捐贈都更基金、留設街角廣場、闢建公眾通行通道,可依據公式計算或實設面積,爭取不同額度的容積獎勵,若基地內有合法4、5層樓建築物及基準容積率限縮,分別可獲2%、4%、10%的容積獎勵。
詳情可洽: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https://www.uro.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