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5月25日宣布,依修正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2024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有4個,分別為開國紀念日(3天)、農曆春節假期(7天)、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天)及端午節(3天)。
人事總處直言,這樣的調整,正是因為2023年彈性調整放假,以及補行上班次數達6次之多,各界不論贊成或反對,都有許多討論聲浪。
圖/取自Unsplash。攝影者LYCS Architecture。(示意圖,非內容畫面)
經徵詢相關機關及各界意見後,考量農曆春節是國人最重視的民俗節日、清明節則有慎終追遠的意涵,因此將彈性調整放假的範圍,由現行「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除夕前一日」及「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
此外為落實週休二日的宗旨,補行上班的原則,也由現行的「提前於前一週星期六」,調整為「當週或次一週星期六」。
人事總處並以2024年為例,農曆除夕前一日為2月8日,適逢星期四,調整為放假日後,將再2月17日補上班。
而春節期間的2月9日到2月12日,也因含2天例假日,因此將在2月13日、14日(星期二、三)進行補假。
此外人事總處也用修正後的辦法來計算,經統計,未來5年,除2026年沒有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外,其餘年度均調整1次,且均為除夕前一日。
但有外界質疑假期變少,於是人事總處遂以公務人員為例,表示「如個人有連假之需求,可依規定請休假或事假」,即建議公務員或員工如想放假,可透過特休方式,盼將影響縮到最小。
事實上過去的規定,只要碰上「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不是星期一或五,就要進行彈性調整,政府美意,是要讓民眾能有更充裕的休息或出遊時間。
可這樣的調整,反而直接影響到金融業、股匯市等,公司行號也不樂見,但因為過去每年最多3、4次,所以還在忍受範圍,太過頻繁就會影響到正常生活。
圖/取自Unspalsh。攝影者Zhang Kenny。(示意圖)
對此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就曾批評,為連續假期而讓大家頻頻補班「其實是一個愚蠢的想法」,導致大家明明有放假,補上班卻變得意興闌珊,工作效率大打折扣。
此外也有不少人認為,放假與否的主動權應掌握在勞工自己手上,若真的需要休長假,使用特休就好,應該要盡可能減少影響。
圖/取自《遠見雜誌》。
況且,補班意味著有一週要上班6天,這對習慣週休二日的國人來說,是相當辛苦的一件事,員工上班苦悶便會影響情緒和工作效率,種種也都不利於公司。
但任何政策調整,自然會有人贊成或反對,有網友就認為,從過去8種可彈性放假的類別,一口氣縮減到剩2種,也太少了,中秋節、國慶日應該也要保留;或直言這類頻繁補班的狀況幾年才一次「中間卡一天不能連休,要用自己的特休反而吃虧」。